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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教学建设与改革

1.参与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拟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内涵建设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的立项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有关项目;负责立项项目经费管理,监督立项项目建设。

3.负责组织学校拟新增专业申报,负责组织试办专业评估,负责组织参加专业综合评价,负责组织专业学位授予权申报。牵头组织做好专业认证工作。

4.负责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5.提出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协调、监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

6.编制学校学期校历,组织落实各层次、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

二、教学运行

7.下达全校教学任务,协调、监督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的落实。负责全校教室的分配和调度,组织全校科学、规范排课。

8.负责全校教材、教学参考书的征订、采购、分发,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程序结算费用。负责学校自编教材的使用审批,协调印刷工作。负责学校精品教材建设,择优推荐出版印刷。

9.组织全校课程考试,协调试卷印刷。组织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全国专业外语四、八级统测;组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牵头组织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

10.负责组织全校学生的成绩录入、汇总及入库管理。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课程重修。

三、学籍管理

11.负责为全日制在校生办理学籍异动。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学籍审查,发布学业警告,进行学籍处理(含降级、退学)。

12.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颁发毕业证书。负责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13.在学校章程指导下,建设完善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审核毕业生授位资格,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学位证书。

14.负责全日制学生学籍信息统计、报表、相关材料备案等。

四、实践教学管理

15.组织落实学期实践类课程教学任务,确保全校教学资源充分使用。

16.组织落实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负责组织论文查重、盲审,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优。

17.负责实验耗材经费、实习经费、毕业设计经费的年度预算。

18.负责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论证、审核,监督获批项目的实施。协助各院系做好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19.负责“1+X”证书制度实施,推进“课证融合”建设。

五、综合管理

20.负责教学管理有关工作的档案整理及归档。

21.负责全校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

22.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等教学管理系统、信息化教学平台的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日常维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务在线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23.牵头制定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组织核定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

24.负责组织“辽宁省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协助完成“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

25.完成学校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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