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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的通知
2021年05月18日   教务处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校决定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由于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与我校本科毕业设计系统完成数据对接,因此,仅在毕业设计系统中即可以完成论文查重,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和内容

所有参加毕业答辩的本科毕业生(包括往届、不包括中职本)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均需参加检测。

二、检测方式

所有检测均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里完成,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辽宁科技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操作手册》。

(三)检测时间

各院系须在5月31日~6月11日之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工作,其检测结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检测结果及处理

1.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2.论文文字重合比在40%以下(含4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可取得毕业设计答辩资格

3.论文文字重合比在40%75%之间(含75%)的学生(B类),由院系通知学生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重合比降至40%以下者,视为通过。

复检未通过者,再给一次修改和检测机会,如仍未通过,则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按“0”分计。

4.论文文字重合比大于75%的学生(C类)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确有特殊原因的,由院系答辩委员会进行认定,认定为无严重抄袭,给出处理意见,可参照B类做相应处理;认定为严重抄袭,由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给出处理结论,取消该生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按0分计。

5.如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院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6.对于在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予以追责。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由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予以把关。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附件:《辽宁科技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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