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6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师生公认。
2.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3.须受聘教授职务。
4.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2016~2018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5.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不再参加遴选。
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人
三、具体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于2019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稿,以“**单位教学名师推荐材料”压缩文件发送指定邮箱。
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2.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 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附件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附件2: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见:http://www.upln.cn/html/2019/Column_0103_0703/4647.html
联系人及电话:王楠43164033
指定邮箱:lkyjwczhk@sina.com
教务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