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0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得前十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3~2015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具体条件详见《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1)。
三、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遴选并公示后,按不超过2名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的限额内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四、申报材料
1.《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2);
2.《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3);
3.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报送时间:2016年1月5日16时前
报送地址:教务处204
联 系 人:王 楠
联系电话:45861045
附件:
1.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
2.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辽教办发【2015】206号文件http://www.lnen.cn/zwgk/zwtz/284095.shtml
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