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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第12届本科教学名师的通知
2015年12月29日   综合科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06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得前十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5 12 31 )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32015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具体条件详见《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附件2-1)。

三、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遴选并公示后,按不超过2名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的限额内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四、申报材料

1.《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2);

2.《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3);

3.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报送时间:20161516时前

报送地址:教务处204

人:王 

联系电话:45861045

 

附件:

1.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

2.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辽宁省第十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辽教办发【2015206号文件http://www.lnen.cn/zwgk/zwtz/284095.shtml

教务处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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