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机构设置>>实践教学管理科>>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8年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8日   实践科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859号)http://www.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812/t20181214_363592.html的精神,学校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项目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的项目,是教育部为了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专项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申报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二、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1中,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申报,本次申报工作是加强产教融合的一次重要契机,是加强校企合作的有力切入点,积极争取企业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实践能力训练平台,原则上教师参加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2.有意向申报的项目需先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及项目配套措施

3.因各企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节点以各企业公布为准;

4.请各教学单位于1227日前将本单位教育部(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书(见各企业项目申报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申报书命名规范:教学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待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后,同意推荐项目方可向相关企业进行申报,如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早于材料报送规定时间,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曹继芳

联系电话:45861043

 

附件1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附件2教育部(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81218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Coypright© 2014-2019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邮编:117004(浏览本站主页,建议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