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
2016年度“中期重考”及“毕业前重考”考试将于5月7日至5月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学生处工作
1.在5月6日(周五)下午13:30至15:30间,负责安排做好考试前考场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要求学生将个人物品带走。
2.安排学生做好各考室的桌椅摆放(活动桌椅按5列×7行),保证每个考室桌椅不少于35套。
3.协助、配合各院系,做好学生考前宣传教育工作。
二、后勤处工作
1.午餐:周六、周日中午12:00开饭,30人左右。
2. 教师休息室开放:周六早8:00-15:00 C1212
三、保卫处工作
考试期间保卫人员到岗值班工作安排表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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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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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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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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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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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8: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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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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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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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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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座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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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8: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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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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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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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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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座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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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13:10-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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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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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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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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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区四楼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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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院系部
1. 2016年度“中期重考”及“毕业前重考”考试安排表见附件,请各教学院系将考试安排信息(重考学生姓名、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地点等)尽快通知到学生本人(尤其是结业离校学生,以及各类在校外实习实践学生),要求学生按下面的“考场须知”按时参加考试,并请组织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
2. 将监考通知到监考教师本人。
3. 组织做好有关要求和宣传教育工作。
(1)要求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室,违者按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2)在校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证件包括考试证(或身份证)+学生证。有效证件丢失的,要在考试前到教务处办理临时考试证。
已经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
本次考试将进行照片比对,核实参加考试学生身份,如发现替考现象,严肃处理。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4.阅卷工作安排
(1)阅卷室: C2102
(2)阅卷时间:5月10日(周二)8:30至5月13日(周五)16:20。
附件:
中期毕业大补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