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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课程”开课通知
2015年03月27日   教务科

各院系:

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辽科院发〔2014〕86号)文件要求,2014级学生(普本、中职本)必须完成2学分“创新创业课程”!根据学校目前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创新创业课程”开课及学生上课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做好相关工作。

1.课程要求

“创新创业课程”共计2学分,其中创新课程16学时,1学分;创业课程16学时,1学分。2014级学生可在第2学期~第5学期内按照学校的安排自主选上课。即在第2~5学期的某个学期内完成创业课程(或创新课程),或在某个学期内全部完成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按照二级分制计分,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2. 院系组织工作

请各院系组织好学生完成选课(见附件,在相应课程列填入“选”或者“否”),并将选课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将电子版在4月2日12时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吕程程

联系电话:45861046

报送邮箱:bfdw@163.com

附件:2014级学生选课名单.xls

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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