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进程已核定完毕,按照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核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按时完成。
1.由各专业教研室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实际教学情况,完成2020~2021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核定。严禁缺课、漏课!
2.开课单位负责核对本单位开课情况。涉及跨专业的课程,如发现缺课、漏课及时与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沟通。
3.各专业教研室和有关开课单位要注意认真核定跨学期开出的课程(如形势与政策等),是否存在应开课学期未开课情况。
4.权限说明:各专业院系有新建、修改、开课设置权限,其他开课单位只有查看权限,如发现问题应与各专业院系联系,由专业教研室提出更改申请,开课单位进行审核。如问题源自培养方案,需一并提交培养方案更改申请。
5.核定完成时限:11月18日(周三)12:00。
附件:教务管理系统学期开课计划核定操作说明
联系人:孙璐、王翠翠
联系电话:43164036
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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