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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21日   教学科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360号)要求,我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冶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环境工程等13个本科专业需参与此次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本科专业评估的导向性、科学性、客观性、分类指导、线上评估的原则,参与本次评估专业要把握两个原则:

1、对不同学校开设的相同专业进行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评估结果的使用都要在保证专业办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指导,引导专业办出特色。要求各个评估专业在填报数据时要突出自己专业的特色,根据指标体系,尽量不缺项(不失分)且要把本专业优势突出出来,体现出自己的特色。

2、采取专家不进校,网上评审,数据定量分析为主、专家定性判断为辅。要求各个评估专业在填报数据要注意数据的相关性,要与网上历年数据不能自相矛盾,数据变化的,要有依据。

二、评估范围

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设的已有3届及以上毕业生的工科类专业开展评估,我校各评估专业见附件1本附件没有删除原有信息各专业可以查询本专业其他高校,以便对比)。

三、指标体系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考虑不同专业类的学科特点,省教育厅成立由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相关参评高校及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参与的专家工作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研究制定体现各专业特点的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涉及我校的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

四、数据填报

请各参评专业按照相应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相关材料,并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平台地址:http://zypt.upln.cn/sdb。系统开放时间为1020-115日。具体填报工作可参见《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说明》(见附件3)及《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见附件4)。

五、有关要求

1.专业评估不仅关系专业能否可持续发展,更关乎学校办学声誉,请各参评专业所属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读指标体系,深度挖掘数据,高度凝炼专业特色,按照省教育厅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时、如实完成填报有关数据及材料上传工作

2.各参评专业要在1121700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113日至5日学校、专业共同进行数据检查、完善。

数据平台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王嘉,联系电话:0411-84835156

教育厅各专业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

省教育厅通知链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 http://www.upln.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93&id=4896


附件: 1.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13专业)

2.我校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11

3.2020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填报说明

4.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

5.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各专业类联系人信息表


联系人及电话:孟昭军15241903070,孙璐15041465801


教务处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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