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8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辽宁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省教育厅公布的2020年度建议高校暂缓增设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2)以及《辽宁科技学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辽宁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拟新增专业应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1.主动服务国家、尤其是辽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有利于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
2.应有学科专业类依托,应有利于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优化,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特色。
3.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论证应包含以下内容:
(1)详尽的服务国家、尤其是辽宁地方经济建设人才需求的调研报告;
(2)分析对比至少三所以上同类型高校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完整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学校办学定位且具有一定特色;专业主干课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可支撑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的实现。
5.有基本的专业师资队伍。专业师资队伍应不低于7人(含实验教师);专业带头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和教学水平;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有能力承担拟新增专业80%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
6.有良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基础,有基本的实践教学资源(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保障,可完成拟新增专业70%以上实践教学任务。
7.确保申报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教育部高教司将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
三、申报程序
1.各院系按照要求提交拟新增专业的申请材料;
2.教务处对拟新增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
3.在学校主页的显要位置向社会公示拟申报专业及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为一周,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4.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待教育部备案、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1)拟新增专业的论证报告纸质一份,院系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XX学院新专业申报负责人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0年7月17日(周五)12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85号)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4:XX学院新专业申报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6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教务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