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核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核定工作
1.请各院系组织各专业依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设置情况,教学资源配置情况(尤其是实验、实习、实训、上机用实践教学场所条件及教师配备),认真核定各专业(班级)教学进程中的每个环节(重点是集中实践环节,考试周等)的安排(开出周次、时间段)是否可行。有冲突的、不可行的,应予以合理调整!
2.各专业须认真核对学期实践环节安排是否有遗漏;认真核对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周数是否有误。
3. “教学进程原表”中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周及劳动周学校已排定,如需调整,须经教务处审批同意!
4.为保证理论课教学的连续性,集中实践环节应尽可能进行紧凑安排,同一专业年级各班级的集中实践环节必须保持进程一致!
5.1~2年级各专业的考试周已初步排定,其他年级,可根据教学需要予以合理调整。注意跨教学单位的课程考试周安排应一致!
二、具体要求
1.本次教学进程核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由各教研室主任操作完成,提交教务处进行审核。
2.如核定中发现实践课程名称、周数及其分配、开课学期等课程安排信息有误的,可在进程核定截止期限前,向教务处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变更申请!
3.非本专业院系开出的“集中实践环节”(如非电类专业开出的《电子实习》等),其教学周次安排,必须与有关开课单位统一协商!
4.各专业在安排使用机房的教学环节时,需先与曙光学院沟通后再安排。
三、完成时间
请各院系在下周二(6月25日)9:00前,组织完成本院系各专业教学进程的提交。
附件1:教学进程操作手册(院系)
联系人:孙璐、贾洪芳
联系电话:43164036
教务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