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9届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报送及毕业离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组织落实。
一、高职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与提交
1.本学期高职“毕业实践(2)”考核工作全校统一安排在6月10日~12日(15周)进行,6月13日(周四)12时前,各院(系)须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各专业高职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学期“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及“实习单位鉴定书”。各有关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认真组织考核、评定成绩。
(二)离校安排
1.高职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17日~18日(16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月19~20日教务处组织进行高职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月21日(周五)高职应届毕业生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并离校。
二、本科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与提交
1.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毕业设计(论文)除外),须在6月5日12点前(14周)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本科毕业生重修课的成绩,须在6月12日12点前(15周)将成绩直接填在《必修课程重修申请表》上,由任课教师在成绩处签字,报送教务处。
3.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申请,各分学位须于委员会6月14日(15周周五)16点前完成本单位所属专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申请的审查,统一把学位授予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在6月21日(16周周五)12时前将成绩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予以公示,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5.各本科专业,须在6月20日(16周周四)11时前报送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二)离校安排
1.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4~25日(17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6~27日教务处组织进行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开展学位最终审查,6月28(周五)本科应届毕业生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其他
毕业生成绩报送及离校工作时间紧,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任课(指导)教师,全体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践”的高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
成绩报送联系人:张老师,43164037
教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陈老师,43164037
教务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