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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本科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2018年07月10日   教学科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多元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升学与就业竞争力,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中推行辅修专业制度。根据《辽宁科技学院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18版本科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要求

1.我校凡已有三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专业,都可以开设辅修专业,开设辅修专业必须制订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以专业主干课程为主体,必须安排必要的实践环节,可以适当增加该专业必需的学科基础课。

3.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信息及要求必须与主修专业相同,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等。

4.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总学分应达到25~30学分。原则上每学期修读课程不应超过10学分。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

二、几点要求

本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是学校学分制教育教学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加强领导,科学论证。各院系由院长牵头、教学院长具体负责,在认真总结几年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查、充分讨论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2.更新观念,突出特色。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紧贴教育宏观决策,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紧密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与专业建设实际,从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做好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优化体系,科学设课。各专业在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辅修专业学生的学习特点,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构建融传授知识、能力培养为一体的课程体系,防止“因人设课、按教材讲课”。

三、材料提交

请预开设辅修专业的所属院系,于716日(周一)前,统一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院系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主文件夹院系命名,子文件夹专业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辅修专业与辅修学位管理办法(试行)》(辽科院发〔201736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璐  45861045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教务处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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