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8〕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范围是2018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我校本次涉及专业:物联网工程(080905)、金属材料工程(080405)、工程造价(120105)3个专业。
二、评审要求
各专业所属学院,要按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附件1)组织做好专业自评工作,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填写有关材料;要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围绕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队伍、基础课教学和专业实验室、文献资料(含电子类读物)、考核制度和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进行评审,专业自评报告需专家签字。
三、报送材料
请各专业于4月2日(周一)9:00前,报送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调查表、专业汇总表、专家汇总表(附件2、3、4、5)、专业自评报告(专家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附件3: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
附件4: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附件5:专家汇总表
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lnen.cn/zwgk/zwtz/290238.shtml
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