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17]143号)”要求,学校组织对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启动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3号)中公布的我校有关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写《辽宁科技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模板。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议。专家组成员应5~7人组成,1/3人员须为校外专家。专家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附件3模板。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给出中期检查意见。学校给出中期检查结论,并在校内网上公布。
4.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撤销申请。
5.立项建设期内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变更申请,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审批申请。
三、材料报送
1.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于2017年10月30日(周一)前将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纸质一份(盖公章)报教务处教学科20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lkyjwcjxk@163.com。
2.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于2017年11月3日(周五)前将《辽宁科技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20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电话:45861045
联系人:孙璐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2016年省级本科教改立项一般项目名单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省教育厅通知网址
http://www.upln.cn/html/2017/Column_0103_1020/4285.html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