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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2016年11月29日   教学科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本科教学大纲编制任务表》(以下简称《任务表》)(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规范》模板(附件2)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设置规定》(附件4)及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做好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

一、编制范围

1.编制范围:见附件1“2016本科教学大纲编制任务表(含中职本、高职本科)

2.实验项目库(附件5)。

3.既往上机项目汇总表(附件6),供编制上机项目信息表参考。

4.2016级第一学期(20162017第一学期)已编完的大纲,整理后编入专业大纲中。并将大纲编写信息一并填入“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情况统计表”中。

提示:教学大纲的制定,应参考教育部相应专业(或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

二、工作任务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教学负责人牵头、各所属教研室负责人、实验室专职副主任及本单位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详见《任务表》中开课单位列)所开出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具体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见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规范(模板)。

2)填写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7)。

3)填写课程实验项目信息表(附件8)。

4)填写课程上机项目信息表(附件9)。

2.凡“跨院系”编写的大纲,专业举办院系应与编写单位共同讨论交流,编写人员须了解所要编写的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要求以及课程设置间的衔接关系,确保大纲的编写质量。

提示:无教学大纲的不允许开课,教学大纲编制不合格的课程,不准予申报有关课程改革类教改项目,不准予参与优秀网络课程评审,不准予开展自编教材类建设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课程类别格式规范要求

各课程类别(如无课内实践学时类课程、集中实践类课程等)原则上须遵循《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规范》中各课程类别模板中的字符格式、段落格式(样式)要求。

2.课程基本信息要求

课程名称、编码:必须以《任务表》中给出的名称为准(可复制粘贴)。

总学时数(周数):必须按《任务表》中总学时列中的数值填写。集中实践环节类课程对应给出的是周数

学分、实验时数、上机时数、开课单位等均以《任务表》中相应列给出的信息为准。

适用专业对象:指哪些专业开出有该课程编码的课程。应填写专业简称,多于一个专业的,中间用分号分隔,末尾不加标点(多于一行的,模板会自动换行,不需自行调整)。 如:测控BG;电气BG;BG”

考核方式:应按编写《任务表》中考试列规定的方式填写。

结课考核形式:

笔试闭卷考试——指在教室闭卷笔试;

笔试开卷考试——指在教室开卷笔试;

上机考试——指在机房上机操作;

现场或技能测试——指在特定场所现场考核。

其他形式——上述考试形式中没有包含的考试形式,应具体说明。

计分制:考试课必须按百分制;考查课一般选五级分制;勾选两级分制的,按两级分制记分课程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健康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国防教育、军事技能训练、思政实践模块,以及1.5学分(24学时)的公共必修课、专业任选课程以及不超过一周(含)的实践教学环节。校级公共选修课按两级分制记分。

总评成绩构成:各考核项所占分值之和必须为100分;原则上,考试课平时成绩占30分,结课考核成绩占70分;考查课平时成绩占40分,结课考核成绩占60分。(注:中职本等安排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应为平时20分、中期20分、结课60分)。N+2考试结课考试占50分,过程考试占40分,学习笔记占10分。

平时成绩构成:可根据课程教学实际需要,增设未列入的考核项目(将其他改为适宜的项目名即可),不需要的考核项目,不需要填写分值。

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课程性质需要,给出具体的关于课程考核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实验(实习)报告要求,作品要求,成绩评定标准、说明等。如果没有具体要求,可以不填写。

教材与参考资料:教材一般应选择一本,含课内实验的课程,应同时填写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大纲说明项:非必须项。如果没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将该标题项整体删除。实验项目如经论证,确认不要求写实验报告的,须在此处加以说明(如,实验1-4,实验7不作实验报告要求)。

3.课程实践学时要求

1)在编制有实验学时类课程大纲、独立实验课程大纲、以及具有实验性质的集中实践环节类课程大纲时,必须同时编制出课程实验项目汇总表、课程上机项目汇总表。要确保教学大纲中列出的实验(上机)项目与上述两个项目信息表的一致性。开出哪些实验(上机项目)项目、项目名称、相应项目的教学基本要求及项目学时数等均必须经过充分研讨论证。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再准予变更。

2新编制大纲的实验项目在实验项目库中已有的,且实验项目的实验类型、项目名称、实验学时一致的,应直接选用,对新设实验项目在课程实验项目汇总表中不需填写实验项目编码(编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由于2016年实验设置有变化,对所有实验项目开出的实验室相关信息应根据表中“2016实验室设置表”重新填报。

新设实验项目类型的认定,需由开课单位组织认定,教务处审批备案,并由开课单位组织填写《辽宁科技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附件10)。

3)实验项目数:每门课程必做实验(上机)项目计划时数之和必须等于该课程规定的计划实验(上机)学时数。可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资源条件,增设部分选做实验(上机)项目,但选做实验(上机)项目数/必做实验(上机)项目数≤1/4”

提示:选做实验(上机)项目应列入教学大纲(见模板),但不计入实验学时合计。

4)使用《集中实践类课程大纲格式规范(模板)》的集中实践类课程,应通过组织研讨主要教学目标、教学任务要求,归纳总结出项目化(模块化)名称,并规定其主要教学内容,进而确定考核办法。

四、须提交报送的材料

1.编制的教学大纲电子版:按年级分别汇总一个压缩文件夹,以2016+单位简称命名;压缩文件夹内各教学大纲,以课程编码&课程全称.doc命名,如:7199A411计算机应用IA*

2XX院系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人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3XX院系课程实验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4XX院系课程上机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5XX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材料报送时间:201713日(星期二)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lkyjwcjxk @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办公楼204室)。

联系人:葛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45861045 

 

附件:编写16级大纲材料.rar  

教务处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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