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06号)的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可参照《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2),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组织申报。
2.已经列入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3.学校将依照《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1)进行管理。
4.按照省要求我校限报13项。学校将视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2.项目申报主持人: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
3.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4.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5.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6.支持和鼓励联合申报项目,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
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1)
三、材料报送
1.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4)
2.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5)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月6日12:00前统一将本单位的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20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
3-1.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2.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4.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3-5.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辽教办发[2015]206号文件:http://www.upln.cn/html/2015/Column_0103_1225/3671.html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电子邮箱:lkyjwcjxk@163.com
教务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