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机构设置>>教学建设与改革科>>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
2015年12月29日   教学科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06号)的有关要求,学校现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的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通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专业建设内容与创新创业教育密切结合,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

二、改革内容

1.培养目标。要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能力要求进行细化,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具体要求。

2.培养方案。每年均需有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学分要求,保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不断线。要设置专门的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和实践类教学环节。

3.课程体系。要开设“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方法”、“创业基础”等基础类必修课程,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开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以及专业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其它实践类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和实践课程群。

4.教育资源。要加大教材资源、课程资源、实践资源、平台基地等资源建设的力度。

5.师资队伍。教师要注重因材施教,激励学生做中学、思中学。专业教师在教学中不断融入学科前沿、专业动态、产业动向、创新创业案例等方面的内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应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有一定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础,氛围浓郁。

2.申报专业的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3.周期一般为3年。

四、申报额度

按照省要求我校限报1项。学校将视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

五、申报材料与要求

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4-1);

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2)。

请申报专业务必于201614日中午1200前将上诉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204室孙老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4-1.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基本情况简表

4-2.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请表

 

辽教办发[2015]206号文件:http://www.upln.cn/html/2015/Column_0103_1225/3671.html

 

联系人:孙璐

电话:45861045

电子邮箱:lkyjwcjxk@163.com  

                                    教务处

20151229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Coypright© 2014-2019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邮编:117004(浏览本站主页,建议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