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9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省本科教改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应验收的项目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发[2012]130号)中公布的我校有关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
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组织进行验收。
三、具体要求
1.学校统一制订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2。
2.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组建专家组进行验收,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专家组给出意见及得分。
4.学校将统一对项目最终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5.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因弄虚作假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其他
1.请各验收单位于2014年11月7日12:00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成果支撑材料,格式见附件3
(2)验收专家组名单,格式见附件4
(3)验收结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
2.材料报送:
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成果支撑材料一份;专家组名单、验收结果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孙璐老师(办公楼204室)
电子版:总(压缩)文件(院系命名),内附各项目文件夹(项目序号+主持人命名),发至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电话:45861045
联系人:孙璐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网址: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21883
附件1: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名单
附件2: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3:结题报告书
附件4:验收专家组名单
附件5: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