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机构设置>>学籍管理科>>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09月08日   学籍科

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94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

本次转专业面向具有辽宁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不含中职本、高职本学生)。

二、转专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无处分纪录;

2.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4.申请转入计算机类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的学生,主修外语应为英语。

三、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1.入学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学生;

2.艺术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之间转专业的学生;

3.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

4.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二、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学籍异动相关表格下载),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初审,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填写意见,并由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204室)。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各专业转入、转出情况等形成意见方案,经主管校长审核后向校长办公会报告。经学校批准通过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将予以公示,无异议的,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将转专业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编班,相关院系负责学生管理移交、安排学生宿舍,学生到新专业班级学习。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被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使用教材实际售价收取书费。

3.未通过学校审批的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班级学习,由学生所在院系做好解释工作。

4.各院系申请及汇总提交截止时间:2020921日(周一)15点。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43164037



教务处

202098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Coypright© 2014-2019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邮编:117004(浏览本站主页,建议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