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2017届《普本、中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含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奖罚标准,见附件1)、《高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含学位课平均学分绩点奖罚标准,见附件2)予以发布,请根据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见附件3、4、5、6),结合本通知要求,组织并安排专人做好本院系全体本科应届毕业生奖罚学分绩点的核定工作。
一、核定及报送流程
1.分学位委员会根据学校公布的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竞赛获奖等情况(见附件7)对本院系毕业生提供的学分绩点奖罚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定;
2. 分学位委员会将核准后的奖罚学分绩点信息填入《普本、中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高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
3.分学位委员会主席在核准后的纸质版一览表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04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至指定邮箱(lkychenxi@163.com),佐证材料复印件均需每名学生两份,一份由核准人签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另一份由院系留存;
4.校学位委员会对分学位委员会报送的《普本、中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高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及佐证材料复核无误后,进行第一榜公示;
5.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以院系为单位提供新的奖罚绩点一览表和佐证材料,校学位委员会复核后进行第二榜公示;
6. 分学位委员会根据公示后的奖罚绩点一览表,组织本院系学生填报《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分学位委员会须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日期,申请表每名学生两份,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04室)。
二、报送时间要求
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佐证材料于6月5日(周一)下午15点前完成报送工作,学位申请表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
1.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在校外参加考试取得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均不予加分!
2. 未经学校推荐(教务处核准并同意参赛)的创新创业类项目,均不予加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45861046
附件1: 普本、中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xls
附件2: 高职本毕业生奖罚绩点一览表.xls
附件3: 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doc
附件4: 辽宁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规定.doc
附件5: 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6: 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7: 奖罚学分绩点相关项目信息汇总.rar
教务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