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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成绩报送及离校安排工作意见
2017年05月24日   学籍科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7届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报送及毕业离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组织落实。

一、高职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安排

1.本学期高职毕业实践(2考核工作全校统一安排在612日~14日(16周)进行,615日(周四)12时前,各院(系)须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各专业高职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学期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书。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考核并评定成绩。

(二)离校安排

1.高职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1920日(17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2122日教务处组织进行高职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23日(周五)高职应届毕业生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并离校。

二、本科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安排

1.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本学期“毕业实习”成绩,须在6512点前(15周)前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本科毕业生重修课的成绩,须在61412点前(16周)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3.各本科专业(除应用技术学院的“中职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在62112时前(17周)将成绩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应用技术学院“中职本”专业的“顶岗实习”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各本科专业都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4.各本科专业,须在61512时前(16周)报送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二)离校安排

1.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2627日(18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2829日教务处组织进行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30(周五)本科应届毕业生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离校。

三、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任课(指导)教师,全体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践的高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成绩报送联系人:张晶,45861046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陈溪,45861046

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徐国新,45861041

 

教务处

20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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