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7届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报送及毕业离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组织落实。
一、高职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安排
1.本学期高职“毕业实践(2)”考核工作全校统一安排在6月12日~14日(16周)进行,6月15日(周四)12时前,各院(系)须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各专业高职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学期“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及“实习单位鉴定书”。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考核并评定成绩。
(二)离校安排
1.高职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19~20日(17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1~22日教务处组织进行高职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月23日(周五)高职应届毕业生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并离校。
二、本科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安排
1.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本学期“毕业实习”成绩,须在6月5日12点前(15周)前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本科毕业生重修课的成绩,须在6月14日12点前(16周)将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3.各本科专业(除应用技术学院的“中职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在6月21日12时前(17周)将成绩录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应用技术学院“中职本”专业的“顶岗实习”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各本科专业都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4.各本科专业,须在6月15日12时前(16周)报送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二)离校安排
1.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6~27日(18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8~29日教务处组织进行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月30(周五)本科应届毕业生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离校。
三、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任课(指导)教师,全体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践”的高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成绩报送联系人:张晶,45861046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陈溪,45861046:
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徐国新,45861041
教务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