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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奖罚学分绩点(第一榜)的公示
2016年06月12日   学籍科

各院系:

按照“关于核定2016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各院系报送的2016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各院系按照以下要求再次予以核定:

1.录取为研究生但尚未接到通知书的,应以调档函、网上录取通知书佐证为准,未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

2在我校就读期间,参加外校组织的外语、计算机考试获得的证书,不能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绩点。

3学科竞赛获奖的,按照教务处公布的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竞赛获奖统计表中的获奖等级(不一定是证书上的获奖等级)计算奖励学分绩点。

4.不同学科竞赛获奖的学分绩点可以累加,但同一竞赛项目先后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取最高奖励学分绩点,且不得累加。

5不提供佐证材料原件或是复印件不清楚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6.公示截止时间:2016615 下午400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

联系电话:45861046

电子邮箱:lkychenxi@163.com

 

附件1普本、中职本奖罚绩点一览表(第一榜).xls

附件2高职本奖罚绩点一览表(第一榜).xls

 

 

教务处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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