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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成绩报送及离校安排工作意见
2016年06月03日   学籍科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6届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报送及毕业离校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组织贯彻落实。

一、高职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安排

1.本学期高职“毕业实践(2)”考核工作全校统一安排在6月15日~17日(16周)进行,6月17日(周五)11时前,各院(系)须将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2.高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6 月15日前,将本学期“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及“实习单位鉴定书”提交到本专业“考核小组”。

3.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考核并评定成绩。

(二)离校安排

1.高职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0~21日(17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2~23日教务处组织进行高职学生毕业资格审查, 6月24日(周五)高职应届毕业生离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二、本科毕业生

(一)成绩考核安排

1.本科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毕业设计类除外),须在6月7日前(15周)报送教务处(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版)。

2.本科毕业生(重修课)成绩,须在6月17日11点前(16周)报送教务处(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版)。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考核成绩务请于6月23日11时(周四)前报送教务处(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版)。

(二)离校安排

1.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7~28日(18周)。每班须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办理(各部门均不受理个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9~30日教务处组织进行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7月1日(周五)本科应届毕业生离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其他

1.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任课(指导)教师,全体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践”的高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2.成绩单报送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方式:刘老师(行政楼204)  45861046

E-mail:jwcliuli@163.com

教务处

2016 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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