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99号)及《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辽科院发〔2014〕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春季学期在校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1.2013级、2014级全日制在校生(不含中职本、中师本、高职本)可以申请转专业;
2.学习成绩优良,在原专业排名前20~3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3.此前未曾转过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4.申请转入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主修外语应为英语;
5.不允许在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之间、文科与理工科类之间跨类别转专业;
6.有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7.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为保证专业办学条件满足培养能力要求,学校对转专业人数进行控制,各专业转入、转出的学生总数控制在该专业招生录取时总数的5%。
按照文件规定,学习满一学年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须降级。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四份(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学籍异动相关表格”下载),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初审、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填写意见后,由学生所在院系汇总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204室)。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各专业转入、转出情况经主管校长审核后向校长办公会报告,经学校批准通过的拟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报辽宁省教育厅审批。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参与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被公示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各院系应及时做好学生的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2.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年级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使用教材实际售价收取书费。
3.各单位申请及汇总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周四)15点。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45861046
辽宁科技学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