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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公示(第一榜)的通知
2014年06月11日   学籍科

各院系:

按照学校关于核定2014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对各院系报送的2014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各院系组织做好核实确认工作。

一、  核实确认

请各院系通知本单位学生对附件公示的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尤其是附件文件中红色背景单元格的部分,确认有误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必要的说明,按时报送教务处陈老师。

二、  修改报送

确认需要修改的,由各院系统一汇总后(只提供修改的人员),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由院系审核人携带本人名章到教务处对“辽宁科技学院毕业资格暨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进行修改、盖章。

截止时间:6121200前。逾期未修改的,公示结果自动生效!

三、  其他

1.考取研究生但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书的,请附上调档函、网上录取通知书等佐证材料,不附材料则视为无效。

2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获得证书的,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绩点。专升本学生高职阶段不在我校就读的,取得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可以予以认定。其他一律不予认定。

3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的,应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及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每年进行的奖励决定计算奖励学分绩点,而不是一定按照证书上的获奖等级计算

注意:奖励学分绩点可以累加,但一年内同一竞赛项目先后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只按照最高层次计算奖励学分绩点,不做累加。

4各院系应严格审核奖罚学分绩点材料,不提供佐证材料原件或是复印件不清楚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要保证奖罚学分绩点一览表(即附件表)辽宁科技学院毕业资格暨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核定结果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45861046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

电子邮箱:lkychenxi@163.com

 

附件:2014届毕业生奖罚学分绩点公示(第一榜).xls

 

教务处

20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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