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学校“关于核定2014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对各院系报送的2014届本科生奖罚学分绩点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各院系组织做好核实确认工作。
一、 核实确认
请各院系通知本单位学生对附件公示的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尤其是附件文件中红色背景单元格的部分,确认有误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必要的说明,按时报送教务处陈老师。
二、 修改报送
确认需要修改的,由各院系统一汇总后(只提供修改的人员),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由院系审核人携带本人名章到教务处对“辽宁科技学院毕业资格暨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进行修改、盖章。
截止时间:6月12日12:00前。逾期未修改的,公示结果自动生效!
三、 其他
1.考取研究生但尚未接到正式通知书的,请附上调档函、网上录取通知书等佐证材料,不附材料则视为无效。
2.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获得证书的,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学分绩点。专升本学生高职阶段不在我校就读的,取得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可以予以认定。其他一律不予认定。
3.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奖励的,应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及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每年进行的奖励决定计算奖励学分绩点,而不是一定按照证书上的获奖等级计算。
注意:奖励学分绩点可以累加,但一年内同一竞赛项目先后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只按照最高层次计算奖励学分绩点,不做累加。
4.各院系应严格审核奖罚学分绩点材料,不提供佐证材料原件或是复印件不清楚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要保证“奖罚学分绩点一览表(即附件表)”与“辽宁科技学院毕业资格暨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核定结果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45861046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室
电子邮箱:lkychenxi@163.com
附件:2014届毕业生奖罚学分绩点公示(第一榜).xls
教务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