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通发〔2026〕7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现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主要面向2026届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参与,要求每个学生院系至少组织200名学生完成培训学习。
2.主要面向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相关专业教师。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至少组织24名教师参加培训,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至少组织10名教师参加培训,其他学院教师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日—6月10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学习。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一交叉一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 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四、工作要求
1.每名参加培训的学生及教师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并登录。
2.每名学生至少选择一门课程参加培训学习;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教师应至少选择两门课程,其他学院的教师自行选择课程门数参加培训学习。
3.对于非2026届毕业生,经培训学习后取得学习证书,可免修一门公共选修课(自然科学类)。(注:去年免修过的学生今年不再免修公共选修课)
4.各二级学院需要在2026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版学习证书报送教务处204室贾旭冉老师处备案,并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获得证书学生名单》(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
5.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6日前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生学习情况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学习情况表》(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1: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获得证书学生名单
附件2: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生学习情况表
附件3: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学习情况表
联系人及电话:贾老师 43164037
指定邮箱:lnkjjsds@163.com
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