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89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现组织进行2025年实验室管理的统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填报程序
1.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填报“附表1:实验室管理工作统计表”、“附表2:实验室设备统计表”和“附表3:实验分室教学时数统计表”。如有新增实验室,请在附表1中备注“新增”。
2.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汇总附表1、附表2和附表3并审核,再经教学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承担实验室管理分配的任何异议!
二、填报说明及要求
1.有关仪器设备账目情况请联系基建与资产管理处。仅统计单价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特殊原因待维修设备、待报废设备不计入计算数值,填写仪器设备名称、台套数、单价等信息。如实填写仪器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并进行仪器设备完好率计算,仪器设备完好率=正常使用仪器设备数量/拥有仪器设备数量,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要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仪器设备完好率进行抽查、验证。
2.教学时数包括实验、实习和实训教学时数。学时计算时,实验、实习、实训学时均按实际发生学时计算。教务处将按照实习计划进行抽查,如实习计划未安排实验室教学或超出计划安排学时,则所填报的教学时数作废。教学时数的单位是学时,不要填写“周”或“天”。
三、材料上报
附表1、附表2和附表3的电子版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0日11:00前将发至指定邮箱,附表1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给教务处实践科(勤公楼205)。
“2025全校实验室统计表”已通过OA邮件发至各学院教学院长、实验室主任,请核对全部信息并补全空白信息,于11月20日11:00前将发至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lkyjwcsjk@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焦老师 43164035
教务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