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72号
各院系:
为确保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推进,学校决定启动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认真核对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学生情况,若系统中学生名单有误,及时联系教务处实践科。
二、选派合格的指导教师
各院系务必选派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如因学生数量原因,确需助教作为指导教师,则需要同时配备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需要融入课程思政,并在指导记录中有所体现。
毕业论文需要用到实验室的,在学生实验期间,相关学院要安排好指导教师现场指导,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落实题目,组织做好选题工作
各院系应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于本专业毕业设计的要求,对院系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查,题目库数量应为专业学生数的120%。课题申报工作需要于11月15日前在毕设系统完成,并于11月27日前完成学生选题工作。
五、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于12月06日前认真填写《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不能由学生填写),逾期系统将关闭下达任务书的功能。
六、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
各专业应根据教学计划,在2026年春季学期前两周内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开题答辩前,应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提交开题报告,并在开题答辩结束后1周内定稿。
开题答辩前1周,将答辩安排发往邮箱:lkyjwcsjk@163.com(实践科)、lkyjxdd@163.com(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七、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八周。
八、毕业设计(论文)外审
外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十二-十三周。
九、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管理
毕业答辩(含二次答辩)安排在十六-十七周周三前,答辩前1周,应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带签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未通过名单》(带签章)交至勤公楼205,电子版发至邮箱:lkyjwcsjk@163.com(实践科)、lkyjxdd@163.com(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十、2026届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2026届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将纳入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同普本、专升本专业一并管理。
十一、2026届专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部分院系专升本学生数量较多,答辩时间可以适当调整到2026年5月中旬,其他时间节点相应提前,各类相应手续要完成。
需要调整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安排的专升本专业,提交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包含调整的专业和班级、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时间,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勤公楼205,电子版发至邮箱:lkyjwcsjk@163.com(实践科)、lkyjxdd@163.com(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未提交申请的专业不允许提前答辩。
十二、后续工作时间安排
1.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在2026春季学期第十七周完成评选,并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2.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2026春季学期第十八周完成;
3. 质量评价:2026春季学期二十周之前在系统中完成。
4. 未取得答辩资格或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完善,满足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的(含重新查重),于2026年9月25日前组织答辩并完成成绩报送,相关流程要求与正式答辩一致。
十三、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相关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育部毕业设计抽检填报要求,教师端题目申报中,增加了“论文选题来源(学位上报)”“论文研究方向”等字段,学生端提交定稿时增加了“关键词”“撰写语种”字段,届时请教师和学生认真填写。论文研究方向、关键字填写时不要带标点符号。
2. 教师、学生账号密码问题联系学院教学秘书重置。
3. 教学秘书可以新建指导教师账号,账号格式为“L+工号”,有学院新增指导教师的,请学院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后,严格按照账号格式为新指导教师建立账号。
4. 教学院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角色需要更换的,将更换信息发送到实践科焦思宁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系人:焦思宁
电话:43164035
教务处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