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6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5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专家的函》(辽教函〔2025〕269号)要求,现面向全校遴选2025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专家
一、评估时间
线上评估时间拟定于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入校评估时间拟定于10月27日至10月31日
二、推荐对象
推荐专家要求:必须坚持以德为先,具备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正高级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或相关管理工作者优先推荐;主持省级以上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相关改革项目者优先推荐;在公共艺术教育相关学术组织任职者优先推荐。
三、工作内容
评估专家负责完成线上材料审核、入校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推荐2名评估专家,并填写2025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10月11日下午1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高老师 魏老师
电话:024-43164036
邮箱:lkyjwcjxk2025@163.com
附件1:2025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
附件2:2025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