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1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5年预申报新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动服务国家、尤其是辽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有利于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
2.应有学科专业类依托,应有利于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优化,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有利于整合资源、形成特色。
3.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论证应包含以下内容:
(1)详尽的服务国家、尤其是辽宁地方经济建设人才需求的调研报告;
(2)分析对比至少三所以上同类型高校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完整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学校办学定位且具有一定特色;专业主干课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可支撑培养目标、培养要求的实现。
5.有基本的专业师资队伍。专业师资队伍应不低于7人(含实验教师);专业带头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学术和教学水平;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有能力承担拟新增专业80%以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任务。
6.有良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基础,有基本的实践教学资源(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等)保障,可完成拟新增专业70%以上实践教学任务。
7.确保申报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教育部高教司将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
二、2025年拟申报新专业
2024年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的,可以于今年拟申报新专业。
急需紧缺专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布局相关专业。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预申报专业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材料:
(1)拟预申报专业的论证报告
(2)辽宁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表(附件2)
2. 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7月7日前将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由教学院长、院长审核通过后的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拟申报专业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1)申报说明材料,以WORD形式上交(主要内容要求包含是设置该专业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没有提前一年进行预申报的情况说明,上级部门没有提供具体模板)。
(2)拟新增专业的论证报告
(3)辽宁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表(附件2),无需填写“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5)XX专业新专业申报负责人信息统计表(附件5)
2. 报送时间
由于辽宁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未下达,请各学院暂定于7月7日前将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由教学院长、院长审核通过后的材料(1)~材料(3),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他材料先自行准备。如有变化,后续请根据相关通知具体安排。
联系人:高老师、魏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6
指定邮箱:lkyjwcjxk2025@163.com
附件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附件5:XX专业新专业申报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附件6:备案专业excel模板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