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82号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深化产科教融合,规范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符合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建设基本条件要求,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拥有一支由我校教师和企业(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满足现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后续申报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时需要逐步提高企业教师比例至50%);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主动对接相关企业,组建团队积极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
三、材料报送
1.申报学院填写《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建设方案)》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申报书中所涉及内容的佐证材料。
2.纸质版报送至勤公楼205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lkyjwcsjk@163.com。
3.时间截止2025年6月30日。
四、现代产业学院撤销
已成立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条件不满足《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的,提交现代产业学院撤销建设的申请,产业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勤公楼205实践科。
教务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