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公布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成绩的通知
2025年06月05日   实践科

辽科院教发〔2025〕79号

各院系: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4〕17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把毕业出口关,学校于6月1日至6月5日组织开展了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邀请49名校外专家对我校随机抽取的165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抽检评审成绩的公布

见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成绩。

二、要求

1.学生须按专家意见逐条进行认真修改,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上交院系,同时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见附件2),指导教师重审定稿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外审成绩不及格的(低于60分)毕业设计(论文),若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认同外审专家评阅成绩,则视为没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按照要求修改后可申请延期到9月份答辩;若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不认同外审专家评阅成绩的,提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该篇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集中审议,若认定其做出修改后能够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请将工作小组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该生可参加毕业答辩。

3.请各院系于6月9日16:00点前将《辽宁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纸质版加公章交勤公楼205;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电子版上交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亮  43164136

指定邮箱:lkyjwcsjk@163.com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


附件【附件1: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审成绩.xlsx】(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docx】(点击次数:)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Coypright© 2014-2019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邮编:117004(浏览本站主页,建议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