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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春季学期学籍审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2025年03月17日 王鹏  学籍科

辽科院教发〔2025〕42号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学籍审查结果予以发布,学生名单已发送至相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自动化邮箱,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各相关学院做好有关工作。

认为跟不上原班级学习进度,无法继续学习的,可以自愿申请降级(即申请延长修业年限)。自愿申请降级的学生,降级后需按照新年级专业(班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学业。

特别对于本学期即将毕业的学生,如果有在毕业审核前未完成的课程,请考虑自愿申请降级。

自愿申请降级的受理截止时间:3月2011点前,由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提交申请降级的相关手续(降级申请与审批表见附件),逾期不再办理。

重要提示:待秋季学期学籍审查后,凡达到降级、退学处理条件的,必须降级、退学。

请各相关学院将上述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有关学生(包括因各种原因现不在校的学生),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为有关学生办理自愿申请降级相关手续,做好学生降级后的有关教学及安置工作。

附件:降级申请与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25年3月17


附件【附件:降级申请与审批表.doc(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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