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2025年度实验、实习教学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25年度实验材料采购计划表》(附件1)、《2025年度实习任务统计表(经费预算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说明
(一)实验耗材
1. 实验消耗材以年度(包括春、秋季学期)上报采购计划。
2. 实验消耗材料务必明确规格及型号,数量应以教学任务、实验项目为依据,材料价格应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严禁按照以往经验随意申报耗材。
3. 实验室主任和教学院长要严格审查实验消耗材采购计划,以年度够用为原则,品牌质量能满足教学要求即可。不属于本年度教学计划课程所属范围内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 对属于“易制毒药品”的实验消耗材,需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审批,须由工会采购,不得自行采购。
5. 不得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耗材。
(二)实习任务
报送2025年全年实习任务,包括班级、人数等情况。
二、材料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月6日下班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kyjwcsjk@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勤公楼205。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亮 13898207117
教务处
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