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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实验耗材及实习任务的通知
2025年01月03日   教学科

辽科院教发〔2025〕1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2025年度实验、实习教学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25年度实验材料采购计划表》(附件1)、《2025年度实习任务统计表(经费预算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说明

(一)实验耗材

1. 实验消耗材以年度(包括春、秋季学期)上报采购计划。

2. 实验消耗材料务必明确规格及型号,数量应以教学任务、实验项目为依据,材料价格应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严禁按照以往经验随意申报耗材。

3. 实验室主任和教学院长要严格审查实验消耗材采购计划,以年度够用为原则,品牌质量能满足教学要求即可。不属于年度教学计划课程所属范围内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4. 对属于“易制毒药品”的实验消耗材,需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审批,须由工会采购,不得自行采购。

5. 不得申报毕业设计(论文)耗材

(二)实习任务

报送2025年全年实习任务,包括班级、人数等情况。

二、材料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16日下班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kyjwcsjk@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勤公楼205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亮 13898207117



教务处

2025年01月03日



附件【附件1:××××学院2025年度实验材料采购计划表.xlsx(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2:××××学院2025年度实习任务统计表(经费预算用).xlsx(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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