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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2024年12月25日   考务科

辽科院教发〔2024〕221号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组织做好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及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特提出以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工作时间及进程安排

1.考试安排

教学第19周,即2024年1230日(星期一)至202515日(星期日)。考试时间详见“2024季学期19周考试安排信息”(见附件2、附件3)。

教学第20周,即202516日(星期一)至19日(星期四),每天两场。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0:30;下午13:30~15:00。

2.阅卷安排

请教师根据监考安排,在2025110日(星期五)下午4点前完成全部试卷(含辅修各专业)批阅、成绩录入、纸质成绩单报送工作。

3.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

19周之前考试的或过程考核结束的课程,请检查成绩是否已录入教务管理系统,须在20周(15日)前完成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成绩录入操作方法见教务在线—办事指南—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管理员端)1.0、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端)1.0。(见附件1)

4.成绩单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将课程考核成绩单,按班级整理装订,并签字盖章后,于2025110日(周五)下班前报送教务处204房间王翠翠老师。

二、有关要求

重要提示:请各教学单位通知管理人员、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务有关信息,通知学生查看考试信息!(分别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一)各教学单位

1.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并通告到全体教师、考务人员、学生。

2.做好本单位课程考核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掌握本单位教师课程考核的进程,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课程考核相关任务。审核本单位考场安排,组织做好试卷袋信息检查、考场座位随机编排。

重要提示:按保密制度要求做好试卷密封工作,不允许安排学生参与考务工作!

3.各学院要做好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每场考试前,各学院要召开考务会,严抓考风工作。提醒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必须携带监考证件进入考场。特别提醒各学院:对在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现象要认真严肃处理,坚决遏制近期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作弊的抬头现象。对违纪作弊处理认定单上各种信息要填写详实。按学校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巡考安排并做好记录(详见附件6)。

4.请各学院在考试前,20周考试须在19周周五(202513日)15:00前,组织学生将本院系负责的教室(考场)按照考试要求布置完毕(包括物品清理、卫生清扫、桌椅摆放等)尤其要确保桌椅满足考试要求的数量,考场不得上锁。

5.每天考试结束后,把当日发生的违纪作弊处理认定单同时报送学生处、教务处。严禁瞒报、漏报。

6.组织做好与考试、阅卷有关备品,取送试卷人员安排以及核分、上分、复查等工作安排。有关课程考试、考务管理制度要进行认真宣讲,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重要提示:必须安排指定房间,组织教师统一阅卷。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试卷送达本单位阅卷室(见附件7),不得私自保管。

7.做好成绩单上报审核工作,凡提交的纸质文稿要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8.做好成绩单的汇总、报送和存档工作。

9.学校对各类考试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二)学生

1.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如果身份证或学生证缺失,须到学生所在学院开具带有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缓考的学生应在本门课程考试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相关负责人及时予以审核(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8);考试期间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重要提醒:根据《辽宁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3〕99号)有关规定,“确无法避免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学生可选择其中一门办理缓考。”

2.考试开考后30分钟内不允许交卷离开考场,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教师

1.课程结束前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核(取消考试资格、免考等信息),以便成绩确认。

2.按规程做好试卷评阅,对课程考核完毕的课程(考试、考查课)成绩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打印(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字、院系盖章后上交学生所在院系汇总。

3.按监考教师职责做好监考工作(明确监考时间、考场、考务室等信息)。监考中必须佩戴监考证件。

三、其他

1.第20周实行全员坐班

为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圆满完成,第20周周一~周四各教学单位实行全员坐班。

2.课程考核收尾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模板见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和课程总结工作。

各院系应组织做好试卷及试卷袋的信息整理、移交、归档保管工作,做好本学期教学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3.安全与保障

20周考试期间教学楼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入。请学校保卫处安排保卫人员做好博学楼、博雅楼考场秩序维护工作。


附件1:成绩模块操作手册(教师)

附件2:2024季学期19周考试安排信息(教师用表)

附件3:2024秋季学期19周考试安排信息(学生用表)

附件4:2024秋季学期20周考试信息(教师用表)

附件5:2024秋季学期20周考试信息(学生用表)

附件6:辽宁科技学院巡考记录表 &院(系)值班巡考检查记录表

附件7:2024秋季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考务室&阅卷室

附件8:学生端缓考操作流程



辽宁科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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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2024秋季学期19周考试安排信息(教师用表).xls(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3:2024秋季学期19周考试安排信息(学生用表).xls(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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