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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地方共建项目申报的通知(二)
2024年12月17日   实践科

辽科院教发〔2024〕213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合理利用中央地方共建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改善我校基础实验室教学条件,在第一轮申报的基础上,开展第二轮2025年中央地方共建项目申报工作。

一、具体要求

1.本轮建设,重点面向急需新建或改善条件的、针对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的实验室建设。

2.偏重科研的、仅关注专业建设而与基础课程无关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3.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发掘基础教学实验室在教学工作中存在的软硬件短板,进一步完善前期撰写的申报材料,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组织论证,切实将中央地方共建资金用到实处。

二、材料提交

请需使用中央地方共建资金的二级教学单位,填报“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书”、“附件3:项目建设规划”、“附件4:项目建设规划简版”和“附件5:××学院(单位)中央地方共建项目论证情况说明”(每个项目预算不超过80万元),学校将组织论证,择优建设。

三、提交时间

相关材料电子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发往实践科邮箱:lkyjwcsjk@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附件1:项目汇总表.xls】(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2:项目申请书.doc】(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3:项目建设规划.doc】(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4:项目建设规划简版.docx】(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5:××学院(单位)中央地方共建项目论证情况说明.docx】(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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