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175号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表彰爱岗敬业、教学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根据《辽宁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辽科院发〔2024〕74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启动2024年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2024年秋季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有在校生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为2人,
其他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和教学单位的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两年工作量均达到学校规定标准,未发生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3.谦虚好学,刻苦钻研业务,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很好地吸收与本专业相关的最新知识,把握前沿动态和信息,实践能力强。
4.教学能力突出,在思政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效果显著,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同行认可度高。
(二)必要条件
申报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有一年为优秀者;
2.近三年学校或学院督导听课成绩至少一次为优秀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三年至少一次获得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者。
(三)其他条件
近三年已获评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阶段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辽宁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
2.各二级教学单位对参评教师进行审核,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由其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复查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
(二)考核评价阶段
1.教务处收集汇总申报教师本年度考核项目相关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价指标(附件2)对参评教师完成评审。
3.专家评审后,由教务处提出初步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4.教务处对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文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二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0月1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勤公楼205室,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张思萌办公自动化邮箱。
联系人:张思萌 联系电话:43164033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申报审批表
附件2: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价指标
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教务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