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102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实施办法》(辽科院发〔2018〕93号),通过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新局面,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除思政教师外,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遴选数量
2名
三、申报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2021~2023年,近三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理论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不存在违法违纪记录,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符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要求。
3.课程教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够充分挖掘和运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教学效果良好,并持续进行改进。
4.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5.育人水平高超,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定承担至少1门展示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受学生欢迎。
6.对课程思政教学有深刻的理解,能将课程思政内含有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开展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7.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突出的教学成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所主持项目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在近5年内,主持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
(3)发表多篇教改教研论文或编写出版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教材;
(4)担任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2项;
(5)近5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师教学大赛中获奖(第一人)。
四、工作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对本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政治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向教务处择优推荐。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限额内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审答辩(答辩内容为说课含成果展示),并按答辩成绩确定拟定人选。
4.现隶属其他职能部门的专任教师,需依托自身专业学科院系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XX学院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XXX(附件2);
3.XX学院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成果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04,逾期不予受理。暂定7月15日进行评审答辩,请各位老师做好准备。
(三)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和质量,对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魏老师
电话:024-43164036
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需排序);
附件2: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2024年辽宁科技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成果汇总表
附件4:政治审查意见模板
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