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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26日   教学科

辽科院教发〔2024〕10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4-2025学年第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25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线课程范围

1.已在国内知名开放平台上线运行至少一轮,同意在“酷学辽宁”平台建设、运行、共享,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课程。

2.各高校自主建设,符合上线课程标准、在校内SPOC运行至少一个学期,能够在省内高校共享的课程。

以上课程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注:已上线的不需要再报。

二、上线课程要求

1.课程资源要求。平台上线课程必须符合《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试行)》(教科信厅函〔2022〕22号)的相关要求,已完成所有课程资源建设,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视频、教学资料、团队介绍、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试卷、拓展资源和课程宣传片等。

2.课程团队要求。平台上线课程应配备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助教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够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课程负责人能够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3.要推动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上线“酷学辽宁”,并全面梳理、评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4.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5.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三、上交材料

1. 上线课程审核表(附件1)

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

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

4. 支撑材料: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视频、教学资料、团队介绍、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试卷、拓展资源和课程宣传片等。

四、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

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指定邮箱;其中每门课程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课程名称+主讲人”,文件夹中包含以上4项内容。

纸质版材料:

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截止时间:2024年7116:00前。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6

电子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上线课程审核表

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

附件4:《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

附件5:《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试行)》

附件6:《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24年626


附件【附件1:上线课程审核表.docx(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xlsx(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docx(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试行)》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点击次数:
附件【附件6: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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