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96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2〕28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
转专业学生需为具有辽宁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不含其他类型、层次学生)。转专业只限大一年级的学生,其他年级不再安排转专业。
二、转专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申请转专业时无处分纪录;
2.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以内;
4.普本学生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工科类专业GPA≥1.9;教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类专业GPA≥2.3;
5.申请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的学生,主修外语应为英语。
三、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1.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如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
4.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5.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2023级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附件2)填写《辽宁科技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四份,于2024年6月28日前报送给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汇总后,填写《2024年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于2024年7月5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各专业转入、转出情况等形成意见方案。秋季开学第二周,将全校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将转专业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编班,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移交、安排学生宿舍,学生到新专业班级学习。
五、其他事宜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被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按照学校重修收费标准缴纳重修费。
3.未通过学校审批的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班级学习,由学生所在学院做好解释工作。
联系人:王鹏
电话:43164037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