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90号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24届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报送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组织落实。
一、高职毕业生
1.本学期高职“毕业实践(2)”考核工作统一安排第十六周进行,学生须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报告”及“实习单位鉴定书”,各有关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考核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考核、评定成绩。
2.6月17日(周一)16时前,各院(系)须将“毕业实践(2)”及重修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二、本科毕业生
1.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包括重修课程成绩、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除外),须在6月17日(周一)12时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2.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须于6月20日16时前完成本单位所属专业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申请的初审(包括往届毕业生),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在6月21日12时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注意成绩分配权重,即指导、评阅、答辩),纸质成绩单(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毕业生成绩报送时间紧,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任课(指导)教师,全体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践的高职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顺利推进。
联系人及电话:
成绩报送:王翠翠老师,43164037
学位申请表报送:王鹏老师,43164037
教务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