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87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辽教通〔2024〕15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果,现组织开展整改报告的提交工作。
一、具体要求
1.扎实抓好整改,逐步解决现存问题。各学院要依据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全面分析本单位本科生培养及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规划整改进度,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普通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除临床医学等20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需设置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不得用毕业考试、参军、本硕连读、直博或高水平运动员等替代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做法。
3.成人高等教育及来华留学生的培养要求与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一致,对于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要统一标准、统一答辩,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报告格式
1.归纳总结专家给出的意见;
2.针对专家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坚持立行整改和长期推进相结合。
三、材料提交
存在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院,与2024年6月24日前,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至lkyjwcsjk@163.com。
联系人:李晓亮 43164136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