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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11日   学籍科

辽科院教发〔2024〕84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2024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组织做好落实。

一、时间安排

1.2024届高职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17日~18日(周一、二)619日(周三)教务处组织进行高职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21日(周五)上午统一颁发高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

2.2024届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4日~25日(周一、二)626日(周三)教务处组织进行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28日(周五)上午统一颁发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主修、辅修)、学位证书(主修、辅修)(离校)。

二、工作流程

1.请各二级学院、离校审核部门根据“2024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和“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将点对点发送至离校审核工作负责人办公自动化邮箱),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将欠财、物的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在汇总表中,形成本部门“高职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和“本科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将两个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报送截止时2024年6月13日下班前

2.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离校审核部门报送的高职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本科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相关学院教学秘书。

3.各学院根据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汇总表,联系并协助学生及时缴费、还物。

4.各二级学院、离校审核部门根据“2024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将截至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段结束时2024年6月18日下班前)仍拖欠学校财、物的学生相关信息重新形成本部门高职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筛选打印,一式一份,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10点。

5.各二级学院、离校审核部门根据“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将截至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段结束时2024年6月25日下班前)仍拖欠学校财、物的学生相关信息重新形成本部门本科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筛选打印,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10点

教务处只受理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电子版及相应纸质版汇总名单。逾期未报送,或不按要求报送的,均按该部门毕业离校审核全部合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24-43164037

为便利已离校毕业生,确保应届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尚欠缴学费及住宿费的应届毕业生,通过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自助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使用手册》。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使用手册。

财务处咨询电话:段老师  024-43164328

 教务处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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