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74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办〔2024〕11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学校名额
学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学校推荐所有专家人选中,45岁及以下的应至少有1名。
2.二级教学单位名额
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职能部门人员回到专业所属二级教学单位进行推荐。
3.教指委名单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1。
二、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各教学单位推荐专家名单应经过党政联系会议研究通过。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1:00前提交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孙露露办公自动化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勤公楼205室。
3.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露露 联系电话:4316403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指委委员的通知
附件2: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教学单位)
附件3:专家推荐信息表(教学单位)
辽宁科技学院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