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通字〔2024〕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按照学校领导指示精神,综合考虑学校评建工作进展和教学单位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包括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二级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初教学质量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教学材料归档情况检查四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1.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材料,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期中尚未完成的教学资料不列入检查内容(如期末试卷等)。
2.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1)二级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现行文件;
(2)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及支撑材料。
3.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及档案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包括问题整改方案及问题整改记录(问题清单)等。
三、检查要求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各教学单位对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材料开展自查,材料完成归档的填写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2),作好自查记录(见附件3),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自查报告(见附件4,1-14项)。
3.各教学单位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结合实际修订相关文件,对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入自查报告(见附件4,15项)。
4.各教学单位加强档案室建设,完善归档工作流程,建立索引目录,提高教学资料归档质量和调阅速度,对教学资料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入自查报告(见附件4,16项)。
5.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期初提交的教学质量检查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情况自查,并更新整改问题记录(整改清单)(见附件5)。
6.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调整模板材料中的学期日期等信息。
(二)专家组检查
1.教务处牵头成立专家组(由校级督导专家、教务处专家、教学单位督导专家组成),重点检查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和2024年春季学期初教学质量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2.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检查地点,专家组联络人员提前与教学单位确认检查地点和检查时间。
3.专家组严格按照“汇报会-检查-反馈会”的规定程序开展检查,教学单位班子成员应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9日上午11点前,将盖有本部门公章的附件3、附件4、附件5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勤公楼205室),电子版发送到lkyddpjzx@163.com。
四、检查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5月25日-5月29日。
2.专家组检查时间:5月30日-5月31日(见附件8)。
联系人:陈溪 联系电话:43164041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2.教学归档材料清单
3.教学质量自查表
4.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自查报告
5.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教学质量检查问题整改方案(模板)
6. 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评价标准
7.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评价标准
8. 2024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分组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