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4〕45号),我校将开展2024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三、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思政组为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四、参赛对象和分组名额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其中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已获得前三届大赛全国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再次参赛。
(二)参赛组别
大赛按照“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设7个大组,其中第1-6组按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组,每组下设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3个小组,共计18个小组(如下)。第7组(产教融合组)名额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第1组为新工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2组为新医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3组为新农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4组为新文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5组为基础课程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6组为课程思政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鼓励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储能技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含区块链)、生物育种、智慧农业、智能医学工程、国际传播等相关专业领域和耕读教育、全科医学、中医药经典、“理解当代中国”(外语专业)等相关课程的教师积极报名参赛。
(三)省赛推荐名额
我校省赛推荐总名额为5人,其中推荐复赛名额2人,复赛正高级最低人数1人。
五、校赛安排
(一)专题培训讲座
学校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为全体教师作一次专题培训讲座。
讲座内容:教创赛赛事要义、备赛策略和取胜关键
讲座形式:线上腾讯视频会议
讲座时间:2月4日上午9:00-11:00
(二)校赛申报
1.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正高组一般不超过2人(或团队),副高组一般不超过2人(或团队),中级及以下组一般不超过2人(或团队),推荐参赛教师尽量涵盖多个组别。推荐人数超过名额限制的,须提前在教务处报备并确定推荐排序。同等条件下,课程思政组要充分考虑并优先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主讲教师或课程思政教学竞赛的教师。
2.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需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3.军事政治教研室、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大学生公益劳动课教研室等公共类任课教师申报的,由教研室所在部门负责评审推荐。
(三)提交材料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上午11:00前提交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的参赛教师汇总表(见附件1)及参赛教师提交的申报书(见附件3)、大赛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4)、大赛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见附件5),发送至邮箱lkyjwczhk@163.com。
(四)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开展评审工作,评选出校级获奖人选,并综合省赛推荐要求,择优推荐教师参加2024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六、其他事项
(一)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与推荐工作,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干扰评审等行为的教师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教学单位、评审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廉洁规定,对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纪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名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露露 联系方式:43164033
附件1:2024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赛参赛教师汇总表
附件2: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
附件3: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书
附件4: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教学创新(或课程思政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附件5: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