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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关于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2日   教学科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529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的课程原则上是已经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课程在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课程所在单位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如参与本次申报推荐,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

5、在保证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推荐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三、人员要求

1、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团队成员最多4人。

4、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5、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四、申报课程名额分配及要求

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课程:每学院推荐一门;在此基础上,基础部、人艺学院、资土学院、自动化学院可另多报一门线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类课程。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6)中的要求对课程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五、材料提交

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纸质版及PDF电子版,附件2

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PDF电子版,附件3

3、政治审查意见,纸质版需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总支公章,电子版pdf扫描件,附件4;

4、学术评价意见,纸质版需学院教指委主任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pdf扫描件,附件5;

5、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版。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勤公楼20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电话:43164036

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魏老师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

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附件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4:政治审查意见模板

附件5:学术评价意见模板

附件6: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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