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408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1、2022、2023的校级教学名师。
二、遴选数量
3人
三、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20~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获得者和第二批国家一流课程的第一负责人,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8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勤公楼204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lkyjwcjxk@163.com
1.《XX学院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单位)公章,电子版);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电子版)(如有录课需求可以联系任宏老师,13050296802);
4.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魏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6
附件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