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辽科院发〔2019〕32号),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学籍审查结果发布(见附件1),并结合本通知要求,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处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流程
各院系负责填写通知书(见附件2)(学生信息、学籍审查及处理意见等)→发至学生本人→学生本人根据处理意见填写相应通知书或申请表→班主任意见→院系教学负责人意见→教务处意见→学校意见。
2.时间要求
学籍处理工作自9月25日起,至10月9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截止。学籍处理工作不仅涉及教学管理也涉及学生管理,请相关各院系予以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开展,确保按时、平稳、顺利完成。
3.说明
受降级警告的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业实际情况,在学校进行学籍处理期间自愿申请降级(填写《降级申请与审批表》),以确保能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受降级处理的学生无需填写《降级申请与审批表》,教务处根据《降级处理通知书》进行降级处理。
受退学警告的学生无需填写《降级申请与审批表》或《退学申请与审批表》,教务处根据《降级处理通知书》或《退学处理通知书》进行降级或退学处理。
附件1:2023秋季学期学籍审查及核定结果一览表
附件2:学籍处理相关表格.rar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